粵安〔201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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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廣東省道路
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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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省屬有關企業: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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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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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7日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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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關于加強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確保當前和2018年春運期間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并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力爭2018年春運期間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1/3以上,較大事故起數同比下降,不發生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時間
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春運結束時止。
三、工作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重點整治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落實,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變相掛靠經營;客運車輛、貨運車輛、校車、旅游包車、工程車、摩托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逾期未報廢、未檢驗、多次違法未處理,動態監控形同虛設;重點車輛駕駛人管理不嚴格,逾期未審驗、未換證、處罰記滿12分未處理;超員、超速、超載及疲勞駕駛(“三超一疲勞”),長途客車凌晨2時至5時違規運行,貨運源頭超載;事故多發路段安全隱患問題未得到及時整治;旅游包車不具備運營資質、不具備安全條件、不按規定線路行駛;學生放假回家及返校乘坐或師生外出社會實踐包租無營運資質車輛等重大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
四、整治措施
(一)嚴格落實道路運輸企業主體責任。省安委辦牽頭會同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立即組織對全省范圍各級道路運輸企業進行一輪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企業依法經營、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動態監控等工作要求落實情況,建立大檢查工作臺賬,列明檢查事項、存在問題、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等,把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傳導壓實到每一個企業、每一個崗位,確保檢查發現的每一項問題都得到及時整治、見到實效;規范道路客運企業經營秩序,加強對道路客運企業營運車輛事實產權歸屬、承包經營協議合規性等審查,全面清理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突出問題,堅決取締私人購車并以客運企業名義營運、實際上由私人管理的變相掛靠客運企業。
(二)加強重點車輛管控。省公安廳牽頭組織對營運客車、旅游包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半掛牽引車、重型貨車、校車、工程車等重點車輛隱患實施“清零”行動,徹底整治逾期未報廢、未檢驗及多次違法未處理等重大安全隱患;加強“營轉非”大客車管控,嚴禁非法營運;加強摩托車管理,嚴厲查處摩托車超員、無牌無證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省教育廳加強校車安全監管,組織對所有使用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地毯式排查,對所有校車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隨車照管員開展一次集中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崗;嚴格師生集體校外活動審批,嚴禁隨意增加活動內容、改變行車線路,切實加強對學生的監護,嚴防學生脫離教師監管的情況發生;教育引導學生在放假回家或返校時拒絕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加強泥頭車、鏟裝車等工程車輛管理,落實施工企業和汽車租賃企業源頭管理責任,加強對工地、沙場、石場等源頭路段的巡邏管控,嚴防工程車肇事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省旅游局加強旅游包車管理,督促旅行社嚴格按照公安、交通運輸、旅游部門有關規定,對承租的旅游包車資質逐一進行審驗排查,發現車輛客運標志牌證、準許運營的線路與實際不一致,不按規定線路運營或非營運客車從事旅游客運服務的,報告車輛有關主管部門嚴肅查處并及時卸客轉運。
(三)嚴格重點駕駛人管理。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分別組織全面排查重點車輛駕駛人安全駕駛記錄和從業資格,確保駕駛人具備駕駛資質;對準駕資質為A、B類的重點駕駛人實施隱患“清零”,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清理整治重點車輛駕駛人逾期未審驗、未換證、處罰記滿12分未處理等重大安全隱患,將2017年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等重點車輛駕駛人列入“黑名單”管理并解除聘用,杜絕駕駛人“帶病”營運。各地安全監管、交通運輸部門要在1月底前,督促本地道路運輸企業對所屬駕駛員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再學習、再培訓、再考核。強化私家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2018年春運期間,編發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并在高速公路電子顯示屏、城鄉社區政府信息公開顯示屏等發布交通安全提示。
(四)實施重點車輛動態監控。省交通運輸廳牽頭會同省公安廳組織開展重點車輛動態監控檢查,重點檢查道路運輸企業動態監控平臺運行及管理情況,專職監控人員配備情況,動態監控制度落實情況,重點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情況。車載終端不能正常上線使用或未接入聯網聯控系統的車輛不得安排運輸任務。對故意損壞車載終端,屏蔽、遮擋定位信號或篡改動態監控數據的車輛、駕駛人和所屬企業,責令停止營運。建立動態監控信息共享機制,及時通報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形成監管合力。
(五)集中整治道路安全隱患。省交通運輸廳牽頭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排查2017年省、市、縣三級掛牌整治或事故多發路段,督促高速公路企業、公路管理單位、建設施工單位等加強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國省道以及隧道橋梁、高邊坡、長下坡、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安全隱患治理,在公路管養規范基礎上進一步增設減速帶、標識標線、電子警示牌、違法行為攝像頭等安全防護設施,必要時對高風險路段實施臨時交通管制。
(六)嚴厲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合交通安全執法,提高路面見警率管事率,落實鎮街交通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形成路面監管執法合力。針對重點車輛,組織開展高速公路“降速、控距、亮尾”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將執法力量投入到服務區、收費站、省際出入口、長下坡、長隧道,嚴厲查處營運車輛“三超一疲勞”、長途客車凌晨2時至5時違規運行、闖紅燈、酒駕、毒駕及車輛非法營運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強貨運源頭裝載環節監管,督促貨運源頭裝載企業在貨物裝載場地安裝使用稱重設備并建立貨物裝載臺賬,督促高速公路企業在收費站入口處安裝使用稱重設備并勸返超載車輛。加強“兩法銜接”,近期由省安委辦協調公安、檢察院、法院在春運前集中審判一批交通肇事案件,并及時對社會公布,充分發揮震懾作用。
(七)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及時在省主要媒體報道專項整治有關信息,在廣播電視黃金時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曝光存在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企業、車輛及駕駛人,提升全社會對道路交通安全的關注和重視程度。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場站管理單位、高速公路企業、公路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重點車輛駕駛人等開展主題安全教育,集中收看廣河高速公路龍門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提升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和素質。
(八)加強春運期間應急值班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專人值守制度,確保事故信息接報、上報、處置及時有效。公安、交通運輸及救援、救助、保險等部門要組建高速公路聯合應急處置隊伍,共同加強事故現場拯救、清障,推行輕微事故快處快撤快賠,嚴防擁堵和次生事故。壓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責任,特別是充分發揮鄉鎮政府、派出所、交管站等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管作用。
五、職責分工
省安委辦負責協調督促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匯總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并及時上報省政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2018年3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省安委辦。
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旅游局、安全監管局和省交通集團等各有關單位按照《廣東省黨政部門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粵機編發〔2017〕8號)的規定分工,并督促做好以下工作。
(一)請省委宣傳部督促各級宣傳部門支持、協調、指導專項整治期間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傳教育,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輿論監督。
(二)省公安廳督促各級公安機關監督檢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況,依法查處經營性車輛及其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路面巡查和管控,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及時向省主要媒體提供春運交通安全信息等。
(三)省交通運輸廳督促各級交通運輸部門監督檢查道路運輸企業(包括危化品運輸企業和旅游客運企業)、運輸線路、營運車輛、交通樞紐、運輸場站及貨物源頭裝載等安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公路安全隱患問題排查整治情況,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場站單位、高速公路企業在春運前收看廣河高速公路龍門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開展一次主題警示教育等。
(四)省教育廳督促各級教育部門監督檢查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校車、校外活動等安全管理制度情況,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等。
(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督促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監督檢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范圍內的起重或鏟裝等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情況,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工程車在工地范圍內的安全管理責任。
(六)省旅游局督促各級旅游部門指導旅行社建立健全旅游包車租賃、資質審驗、教育培訓、安全提示等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規對旅行社實施監管。配合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對旅游客運企業和旅游包車的監督檢查,落實“導游員專座”。
(七)省安全監管局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廣河高速公路龍門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教育,督促協調各地、各部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八)省交通集團督促各類運輸企業嚴把駕駛員準入關、運輸車輛技術關,落實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督促各類運輸站場嚴格安全管理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定,開展“生命帶—安全帶”行動;督促高速公路企業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完善公路安全設施,在高速公路入口勸返超載車輛。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專項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專項整治作為當前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提出更為具體的工作目標,細化專項整治任務和措施,建立責任制,全力推進專項整治。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細化專項整治方案,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壓實縣區和鎮街政府的屬地監管責任,落實農村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勸導及秩序整治等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增強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超常規的動員、投入、執法、宣傳和問責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中的共性問題,及時研究提出針對性措施,切實解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層次、根源性問題。
(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溝通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施“零容忍”查處。
(四)從嚴追究事故責任。各地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專項整治期間發生的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既要追究道路運輸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的事故責任,也要倒查屬地政府的屬地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充分發揮事故查處的警示和懲戒作用。